時(shí)間:2012-04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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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肯堂(1549――1613年),字宇泰,為明代萬歷己丑進(jìn)士,曾任福建參政等職,早年習(xí)讀文史、律學(xué)、兼精醫(yī)學(xué)以及周易術(shù)數(shù)等。其在筆塵術(shù)數(shù)篇中述及六壬案例一則,別具特色,摘錄其原文如下:
嘉靖四十一年壬戌四月十一日甲子,太陽在申宮昂八度,主將本命丁丑,行年在亥,辰時(shí)發(fā)兵,以申將加發(fā)兵日甲干之上,逆至辰時(shí),乃順三合體。凡求地上天神,以順三合,凡天神加地盤,以逆三合求之。求日之四課,從順三合。甲午戌,子辰申。求日之三傳,一上克下,以辰為用,三傳辰申子,旦貴立酉為逆貴。甲日貴神乃伏吟體,辰得玄武,申得青龍,子得蛇。
主將本命丁丑,以申將加主將命之丁干,逆之辰時(shí),亦是順三合體(凡日課與將課,七體永定相同),求將之四課,丁亥卯,丑巳酉。求將之三傳,一下克上,以酉為用,三傳酉丑巳。將之四課,陽克日陽,陰克日陰,太沖又臨行年,太乙又臨本命,本是全勝之課。但將課之末將受克,所喜者勾陳救之。雖衰水不能克旺火,終嫌所傷。
余斷云:出師征南必大勝,士校不立大功,亦無大賞赍,或恐主將小有不利。
后征南,果得大勝,士校如其占,主將有錢糧之累,終無大咎。
可見日課與將課末傳皆不可忽。論六壬者,但知日課,而不知將課,故表而書之。
右甲子日出軍課,乃故友黃參軍(廉)為陸北川中丞(穩(wěn))所推。蓋討海賊張璉,云璉既擒,而中丞乃以詿誤歸,挾黃俱返吳興,至今家焉。
余所用七體六壬,亦黃所授也。將課之說,今談壬談兵者,皆罕知之。余嘗以告易水梁止,止驚曰:“此兵家秘傳,公何自得之?”
此案為明嘉靖四十一年(公元1562年)歲次壬戌四月十一日甲子日辰時(shí)申將。六壬式日課如下式:
酉戌亥子
申
未
午巳辰卯
申辰戌午
辰子午甲
財(cái)
官
父
六壬式將課(即天地盤仍如日課,只以主將之本命丁丑起四課)如下式:
酉戌亥子
申
未
午巳辰卯
酉巳卯亥
巳丑亥丁
財(cái)
子
兄
將四課丁上之亥克日課,甲上之午,陰神卯(第二課)克日課陰神之戌,由此構(gòu)成“將之四課,陽克日陽,陰克日陰”。
將課末傳巳火,日課末傳子水,子水克巳水,此為將課末傳受日課末傳克制,此為不吉之兆。而將課丁以亥為晝貴,則勾陳臨天盤未,未土克子水,故稱“所喜者勾陳救之”。雖然四月巳火旺,子水衰,又有勾陳乘未土克子水為救神,但“終嫌所傷”,故南征雖勝而不為全吉。
此案所述將課(以主將本命起將課)之設(shè),在六壬典籍中論述,或稱此為兵家秘法。我們不妨加以應(yīng)用,以進(jìn)行驗(yàn)證。
作者:北京三式乾坤研究院名譽(yù)院長(zhǎng).楊景磐